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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福建实施方案印发

中国矿业报 0评论 1天前

  美丽福建实施方案印发

  强调推动能源和重要矿产增储上产

  ◎  本报记者 刘晓慧 通讯员 黄健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扎实推进美丽福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推动福建省实现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

  《方案》提出,推动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增储上产,大力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大矿业权投放力度,推动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加快重点矿业项目审批审核,促进新建和改扩建矿山新增产能投产达效,建设矿产资源市场监测体系,推动完善战略性矿产资源探产供储销统筹和衔接体系;集约高效利用资源,鼓励地方广泛深入探索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完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标准。

  《方案》要求,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建立监督机制,实行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开展部分种类战略性矿产尾矿库可利用资源调查,推动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地质和海洋灾害防治,健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推进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基层防灾能力建设。

  《方案》明确,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系统性保护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开展“大美自然”建设重大行动,加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开展生态系统本底状况调查,建设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方案》强调,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严格落实和管控“三区三线”,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保护传承文化与自然价值;推进法治自然建设,完善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提升自然资源科技支撑能力及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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